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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有感(篇一)

在拉丁美洲文学1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流派,深刻地改变了世界文坛。还有著名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魔幻思维和对现实世界的讲述,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作者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的时候,会发现作品里有两个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讲的故事大多荒诞;第二个是名字的重复和作品中同样奇怪的东西的重复。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持续四年以上的雨。一个老牧师不能只喝一口可可茶就飘在空中,死人也不会因为受不了孤独而回到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这个家庭周围。更奇怪的是,在这本书里延续了一百多年的家族里,男方要么叫阿卡蒂奥,要么叫奥雷连诺,从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蒂奥到最后一任守护者奥雷连诺,家族里各种奇怪的事情反复发生。结合作者的创作时间和生活环境,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这象征着什么。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描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与背叛,荣耀与梦想,资本主义的出现,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这可能会影响拉丁美洲,但他们集中在一个叫马孔的小村庄。布兰迪娅的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深深卷入其中。在故事的结尾。家族最后的守护者奥雷连诺读着记载着这个百年家族命运的羊皮纸,说道:“里面的一切我都看见了,已经知道了!”作者通过这个总结性人物的口,表达了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拉丁美洲近代的历史是重复的,拉丁美洲的发展和历史进程是停滞的。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没有华丽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就能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反思。我忍不住沉浸其中。

读《百年孤独》有感【篇二】

我常戴着沉默的耳机,我也沉默,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沉默。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欣赏所有通透的灵魂。

我礼遇孤独。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从带着孤独呱呱坠地,到逐渐与这个世界建立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联系,去认识孤独、去逃脱孤独、去享受孤独,最终带着孤独而去。诞生伊始,我们用“哇哇大哭”对来自陌生孤独的深深恐惧做出回应;到稍微熟悉了一些,待在母亲的襁褓里“嗷嗷待哺”,一个“小把戏”就能把我们逗笑;然后又长大了些,我们与玩具、与卡通书、与动画片为伴,我们试着与孤独相抗,去摆脱,甚至妄图去战胜孤独,却不知道如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般不知量力;再长大一些,我们发明了更多的花样,逃脱孤独也有了更多的选择,锦衣美食、美景佳人,甚至党派政治、战争、宗教伦理也是我们抗拒孤独的产物;再长大一些,我们终于明白孤独是无法战胜的,试着与孤独达成最后的谅解,签下不失尊严的“投降书”。

段评:勤于积累,学以致用,词语的'巧妙运用为文章锦上添花。有意识的使用具有夸张效果的词句,起到了一定的强调效果,引发读者想象和共鸣。

《百年孤独》的“百年”,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从第一代布恩迪亚到第七代布恩迪亚之间,这个家族长达一个世纪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和布恩迪亚家族以外的人的孤独,也就是所有人的孤独。

从宏大的隐喻来讲,由第一代布恩迪亚开拓、创建,在第七代布恩迪亚被蚂蚁吃掉时被飓风从世界上抹除的小镇“马孔多”,就是整个的人类文明社会。

这个社会也有由生到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代布恩迪亚都在“个人的奋斗”和“历史的进程”的交互作用下上演着一出出、一幕幕。这一出出、一幕幕随时在发生,又随时在消亡。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发生如何?不如何。

消亡如何?不如何。

有谁在意吗?只有“个人的奋斗”会在意,甚至当风云拨清之后,“个人的奋斗”也不觉得在意。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怀念的父亲带他去见识的“冰块”,而不是三十二场失败的武装起义,与十七个女人生下的十七个儿子,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正在发生的一次枪决。上校衰败的余生,在铸造小金鱼、融化小金鱼的循环往复和徒劳中变得稀薄,稀薄到消失于家人的视线、稀薄到生命悄无声息的湮灭、稀薄到第六代的布恩迪亚询问马孔多居民的时候,他们已经遗忘了上校和他的家族。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段评:语言简洁,描写细腻生动。

在孤独面前,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一道一道疼痛的伤痕,手在黑暗中凝固成孤独的姿势,生命像鸟一样迁徙。

乌尔苏拉是阿尔卡蒂奥的妻子,她活了一百一十五岁,死的时候只有胎儿大小,一百多年的寿命,她却不觉得自己曾经活过。她为布恩迪亚家族奉献了一生,以至于彻底瞎了以后还不愿承认自己的无用,“她暗中记下东西的位置、人们的声音,继续凭记忆‘观看’患白内障后看不到的事物”,“没有人觉察到她的失明”。在马孔多那场长达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雨还没停的时候,年幼的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和阿玛兰妲总是把乌尔苏拉“当作一个陈旧的玩偶在角落里拖来拖去,给她披上花布条,往她脸上涂满油烟和胭脂,挂上蜥蜴和蟾蜍干尸、念珠和阿拉伯人的古旧项链”。雨停之后,乌尔苏拉才发现这一切,她难过地哭了一场,可她明明大喊着自己活着,孩子们却说着祖母死了,祖母死了。她还能做什么呢,也许哭就是她所能做的最疯狂的举动了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一个有一个的孤独时刻,就像我们所有活在世上的人一样。其实在阅读过程中,这些孤独大都没那么起眼,但也有那么些个时刻,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被绑在栗树下风吹雨淋好多年、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小金鱼的重复熔铸中终其一生、乌尔苏拉瞎眼多年却一直不被发现、蕾梅黛丝不流世俗随风飞去、丽贝卡幽居暗室几十年化作干尸、阿玛兰妲经历两次深刻爱情却终生不嫁、桑德索菲亚为家族操持一生却又从来不被注意到、费尔南达为了家族名誉努力奋斗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巨大的宅子破败、第六代奥雷里亚诺丧妻丧子又不得不独自面对家族的百年历史……仔细想想,孤独蚀骨。

马尔克斯说:“只是觉得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的很多举措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那什么是孤寂,我想起的不是孤单和路长,也不是那些没有灯光的夜晚一个人的悲伤,而是波澜壮阔的海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在我的理解里,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周国平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那么如果你经常感到孤独的话,不要见怪,整个城市也不过是几百万个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

你曳着长发向黑暗中游去,落了一池清明与水秀。

有人轻轻打亮了一束光,微微照亮脸庞,踌躇着,心存感激。

后来万丈迷津,你义无反顾地遁于黑暗之中,甚至万劫不复。

我说,匪夷所思。

我想,不足为奇。

读《百年孤独》有感【篇三】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卷首语

最近在读一本书——《百年孤独》。刚开始可能会被里面的庞大的人物关系所吓倒,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找个寂静的地方看这本书,便会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所感动。孤独是他们这个家族的徽记,他们具有与生俱来的勇敢冒险冲动和不屈,已经已经深入到血液的孤单感,撼动人心。

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因为它桀骜不逊;而哲学家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逊。布恩蒂亚家族里的孤独者,正是对尼采这番话最好的诠释。

孤独是我们生来便无法摆脱的宿命,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是一个孤独者。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再热闹的聚会也赶不走我们内心与生俱来的孤单感。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耐得住孤独,成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热闹舒适的,在这条路上,我们只有耐住寂寞,忍住孤独,才能让生命大放异彩。

求学的路或是走向成功的路,他都是我们的必经之路,从来就没有人能一直陪着我们走完这条路。失败了,给自己加加油;成功了,给自己鼓鼓掌;摔倒了,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们从来都不会属于谁,除了自己,所以从来就没有人能带你走出孤独。

孤独一种姿态,一种傲娇的姿态。正如一句西方名言: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原始森林,一片连飞鸟都闻所未闻的土地。在阳光下,在人群中,我们都要仰着头,保护我们心中那片圣地。

很多年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样孤独的自己,怀着梦想,骄傲的前进。

读《百年孤独》有感(篇四)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读《百年孤独》有感(篇五)

孤独总是归于自闭。《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布恩迪亚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他们见证了历史的风起云涌,又都不得不渐渐地老去。第四代成员阿卡迪奥第二(第三代成员阿卡迪奥与人私通所生)曾亲眼目睹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翻译完后的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贡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不同的人对于孤独会有不同的定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揭示了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和出路的,只能处于贫穷、愚昧和黑暗之中。在现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中,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呢?尽管明知这种孤独会使我们变得更加冷漠,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只能选择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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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百年孤独》读书心得350字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一】

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马尔克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关于本书

从1967年出版以来,《百年孤独》已经被译为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5000万册。

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从头到尾的故事,没有主角,甚至也说不上有主题。在这本书里,是一个故事将要结束,马上另一个故事开启,同时平行着又会有故事嵌套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主角,每个主角都有丰满的人格。人物与人物之间还有千丝万缕的的关系。

核心内容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家族七代人的兴衰。其中每一个出场的人物,都有自己完整的形象和故事情节。可以说是随着时间线推移,主角轮流当。在这部小说里,作家设定的时间框架是“百年”。不是精准的一百年,而是指一个家族完成一个兴衰周期的时间长度。

与百年这个时间框架对应,小说也设定了一个空间框架。小说中的所有故事,全都发生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借用现在流行的漫威宇宙的说法,马尔克斯创造出了一个马孔多宇宙。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二】

《百年孤独》这部作品具有浓厚的拉丁美洲色彩,不仅有殖民者带来的西方科学文明的现代化生活,而且同时还存在大量宗教迷信的封建式的,甚至是原始部落图腾崇拜式的生活模式,这些跨度极大,差异迥然的生活形态又非常和谐地混合成一体,通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家族史,反应了拉丁美洲的“神奇”现实。

这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是用“魔幻”的手法着重表现现实,反应当时的社会现状与遭遇,一个家族的姓名的“轮回”,一个家族命运百年前就被预见,最后如海市蜃楼般消失,好像一个经营许久,又庞大的家族,说不见就不见,可是这也是当时那个民族人民的虚无缥缈的心理吧,什么东西都是不可抓住的,财富,地位,命运,一切……

里面还写到了“失眠病”“健忘症”,这个情节的象征寓意是耐人寻味的,它在告诫拉丁美洲人民,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正在被人遗忘,是非常危险的,这个经历了许多沧桑变化的马孔多小镇正是一百多年来孤独而又多灾多难的拉丁美洲大陆的象征。

中国传统中写一片仿佛与世隔绝的土地大概都是一片净土,远离是非的“桃花源境”,可是这里给我的仿佛与世隔绝的土地确实一个虚幻恍惚,伦理混乱,声色酒肉的地方,赤裸裸地将人的各种“欲”展现其外,这或许就是民族文化与民族背景的不同吧。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三)

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当我翻完马尔克斯《百年孤独》最后一章,兴奋仅仅只是一瞬间,很像一个孤独的行者,终于走完一段漫长而期待尽头的苦旅,却突然却迷失了方向,瞻望回程的忐忑,让人茫然而陌生,弥漫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夜不能寐。

中主人翁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住在远离海滨的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他与近亲乌苏拉新婚时,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结婚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乌苏拉每夜都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丈夫同房。因此遭到邻居阿吉拉尔的耻笑,何塞杀死了阿吉拉尔。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寻找安身之所。经过了两年多的奔波,来到一片滩地上,由于受到梦的启示决定定居下来。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建立村镇,这就是马贡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贡多的历史由此开始。

许多年之后,面对刑警队,雷奥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小说作者对开头斟酌良久,他只用几十个字完美的将过去现在未连接。在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马尔克斯称威廉福克纳为导师,显然深受其影响),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其内容涉及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是二十世纪现代文学中不容错过的精品。

其中莫言评价说:对《百年孤独》有非常真实的、崇敬的感觉。这样的作品会不停地卖,一代一代的人都会读,是畅销书。我没有办法预测如果重新出版的话是否会轰动,当年文学青年几乎人手一本。百年孤独乃是过去五十年来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杰作。《百年孤独》在马尔克斯构建的虚拟世界中达到了顶峰。这部小说整合并且超越了他以前的所有虚构,从而缔造了一个极其丰饶的双重世界。它穷尽了世界,同时自我穷尽。

这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我想每个人去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在书中我们同时追寻着现实与虚幻的结合。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四)

《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在此书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百年孤独》的艺术魅力正在于那幻想与现实的融合所营造出的魔幻之境;马孔多人辛酸了百年的孤独之旅与埋藏在作者内心深处的悲愤之歌。

《百年孤独》主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家徽,每一个成员都自觉不自觉地佩戴着它。同时,孤独在他们的世界里又是一把双刃剑。他们害怕自己陷于孤独的泥淖,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反抗孤独,他们渴望保持孤独的高傲姿态。

马尔克斯的作品在“冰块”和“石头”中开始,在一阵风中结束。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近乎绝望地指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样的历史象征了孤独,就是“百年的孤独”。

这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阶级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

在今日这个渐远离盛夏的日子,微风凝滞,天空晦涩不明。我倚在树下,抚阅《百年孤独》,我又一次感觉到经典文学名著那不朽的魅力。在灿若群星的世界文学大师中,马尔克斯和他的这一代表作,在我心里存留了无法磨灭的记忆。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五】

百年孤独,书读过半,孤独之感,力透纸背。

先说说第一代人物,马孔多的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

不知是才智超人,还是不应该生在那个年代,这位天才人物最后被人们认为疯了,绑在栗树下,用只有自己听得懂的语言和自己对话,孤单影只数十年。接近生命终点时,家人把他抬进家里,可次日清晨,床上不见踪影,他又回到了“孤独”的栗树下。他死后,有这么一段意境精美的文字“木匠开始为他量身打造棺材,他们透过窗户,看见无数小黄花如细雨缤纷飘落。花雨在镇上落了一整夜……如此多的花朵自天而降,天亮时大街小巷都覆上了一层绵密的花毯,人们得用铲子耙子清理出通道才能出殡”。不知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栗树下几十年是否真的孤独,不过去往天堂的路上他一定不孤独。

再来说说两个个性十分鲜明的人物——丽贝卡和阿玛兰妲,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妹,也是一对情敌。

丽贝卡天生丽质,热情奔放,但自小缺乏安全感,有吃泥土和石灰墙皮的习惯。丈夫死后,独自居住,从不出门,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去世。但其实并没有,当有人再看到她时,有这样一段描写:“铰链因锈蚀而断裂,门板靠成团的蛛蛛网勉强支撑,窗框受潮卡死,地面长满杂草野花,其间裂缝成为蜥蜴和各种爬虫的巢穴,一切似乎都证明这里至少有半个世纪没人居住过……她穿着上个世纪的衣服,光秃的头顶上稀疏几根黄发,一双大眼睛仍残存着昔日的美丽,只是最后的希望之光已在其间熄灭,脸上的皮肤因孤寂而干裂……”。前书还是美少女,再现已是枯槁妪,其情其景,震慑人心。就是这样的孤独,当乌尔苏拉要接她回家时,丽贝卡断然拒绝,不愿放弃她的孤独特权。

阿玛兰妲是一个思想和行动十分矛盾的人。她和丽贝卡都爱上了钢琴调音师克里斯皮,为了阻止他们结婚,甚至给丽贝卡下毒,结果误杀了已怀双胞胎的嫂子蕾梅黛丝。而当丽贝卡放弃了克里斯皮,阿玛兰妲又拒绝克里斯皮的求婚,导致其绝望自杀。小说关于阿玛兰妲的死亡过程也是动人心魄的。死之前,她见过死神。死神告诉她开始为自己缝制寿衣,并说她会死在寿衣完工的当天晚上。为了拖延时间,争取死在丽贝卡之后,她织了拆,拆了织,耗费了四年时间还没有缝制完寿衣。但后来意识到,要将活计拖到丽贝卡死后是不可能的,于是反而加快了进度。完成寿衣最后一针后,她以最平常的口气宣告自己将死于当晚。在四年多为死亡准备的漫长而孤独的过程中,她获得了这样的领悟:“在崭新的光芒下重建世界,平静地唤回傍晚时皮埃特罗·克里斯皮身上的薰衣草味道,并且将丽贝卡救出悲惨的境地”,这不是出于爱也不是出于恨,而是源自孤独中的深切理解。

最后说说乌尔苏拉,小说的灵魂人物,可以用很多词汇来形容她的优秀品质——勤劳、善良、正直、实干、睿智、富有活力等等。晚年后,她眼睛几乎失明,在黑暗的孤独中,她透过了表象,看清了本质,获得了非凡的洞察力。她意识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实际上他从未爱过任何人,包括妻子蕾梅黛丝和一夜风流后随即从他生命中消失的无数女人,更不必提他的儿子们……”,最终她得出结论“自己不惜为他付出生命的这个儿子,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对于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发现她才是世上从未有过的最温柔的女人,她对丽贝卡和情人的报复折磨,不是出于怨毒,而是无法战胜的胆怯与恐惧;对于丽贝卡,乌尔苏拉意识到,虽然她流淌的是陌生人的血液,从未喝过自己的奶水,但她所拥有的冲动心性、炽热情欲、无畏勇气,正是乌尔苏拉的,也是乌尔苏拉希望自己后代具备的品质。

孤独之词,听之戚戚,实则有静心思考,深度反思之意,当珍惜尊崇。最后引用叔本华的一句箴言作为结语一起分享:没有相当程度的孤独就不可能有内心的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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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一】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SAS(特种)成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二】

读了《荒野求生》这本书,让我知道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的道理。

在非洲旅行的贝克和好朋友彼得,无意中发现钻石走私者的秘密,被迫跳伞误入了炎热的撒哈拉沙漠,在这处死亡之地,贝克和彼得想要走出去,必须借助星空辨别的方向,寻找岩石度过寒冷的黑夜,在太阳升起前用石头取水。到了中午,他们用烈火般炎热的石头来煎蛋,最后千辛万苦来到了一个古老的村庄,终于得救了。

贝克用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彼得坚强的毅力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知道在无境的荒野,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在学习、生活中也是一样了,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要尽自己所能,把困难通通解决掉。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三)

在美好的童年中,各种书籍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把不同种类的书比作不同的色彩,那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色彩斑斓、多么的丰富啊!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有一些书激励着我,有一些书让我幻想遥远的未来,有一些让我眼界大开……,这些书的颜色丰富多彩,各具特色。

红色,代表着探险。求生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杰作《荒野求生》就是探险类的代表。这一套书讲述了贝尔在野外遭遇种种困难,可是他并没有后退,而是用自己积累的求生经验一一地去化解它,让这些困难变成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套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学会随机应变,同时也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这样我们就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

蓝色,代表着科普。充满着奇幻色彩的《神奇校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述了“卷毛”老师的校车可以变成各式各样的东西,她常常带着学生们“腾云驾雾”去各地了解各类知识,如火山、地壳、太空等等,是不是非常不可思议?“卷毛”老师就是这么牛,可以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这让我体会到了科学是要去验证的,不能在实验室里埋头死干,要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让科学焕发它的光彩。当然在生活和学习中也是这个道理。

灰色,代表着历史。虽然是过去的东西,却让我在阅读中获得丰富的知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中,我知道了“管鲍之交”中的兄弟情谊,知道了“退避三舍”的诚信义气,知道了“毛遂自荐”的勇气自信,知道了“七擒孟获”的聪明机智……,这些故事很有意思,既让我了解历史知识,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可以说获益颇多。

我的童年还有各种颜色,粉色的童话书,橙色的励志书,绿色的世界名著……这些书让我的童年充实而多彩,也让我在书中渐渐的体会到了更多的东西。

梁启超先生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读了这段话,我深有感触,少年的强弱对于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要多读书,读好书,长大以后用读到的知识为国争光,为中国梦贡献我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四】

前几天看探索发现频道在播放贝尔的荒野求生,才发现外国人是多么敬业,对待工作能认真到这个份上,真是太让人吃惊和感动了,钦佩和欣赏的感觉也产生了,和国内那些拍摄的人所谓干事业的人比起来太敬业了。

贝尔·格里尔斯简述贝尔·格里尔斯BearGrylls,是个登山家、畅销书作家、国际演讲家、空手道黑带、前英军特种兵。作品有在探索频道播出的《荒野求生》,纪录片里《荒野求生秘技》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秘技》,贝尔都会让自己受困在游客最容易迷失或遇难的荒野。他跳伞进入雨林,垂降进入沙漠、湖泊,利用他所学的知识逃回文明世界他怎样到达这些荒芜人烟的地方呢,肯定是做飞机,还得跳伞,但有一次它在降落的时候伞包坏了,摔倒了地上,导致他的三条骨头骨折。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这个节目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比如你要过河,就要用防水背包做漂流船,还要及时把衣服晾干,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能吃,而且他主持节目时只带一把小刀,他还在野外吃虫子和蛇,还教会了我怎样保存火种。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五】

《荒野求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各种生存技能,充分让我们在大饱眼福之余,吸收到更多实用的知识技能。

荒野历险爆笑漫画,少年野外求生手册,该书以队长金炳万名字命名,第一册纳米比亚与巴布亚大冒险,即非洲纳米比亚和印度尼西来巴布亚两大部分组成。本书系列8册包括9个探险地区,选址遍布六大洲,涵盖所有温度带,展现不同地形地貌、植被、物种,面对不同语言、风俗文化各异的民族,学习野外求生技能,了解风土人文、生态地貌,与原始部落和睦相处……这些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拥有强大的心脏和团队的凝聚力!由有猛兽出没的原始丛林、有荒无人烟的沙漠冰原……每一次探险都是一次真正的荒野求生大挑战!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野外探险,险象环生、囧态百出,让我们在惊叹和开怀大笑中学习生存技能,领略世界风土人文,领悟勇于担当和团队合作的冒险精神,在险境求生中学会如何与大自然相处,学会成长。

这套漫画书采取漫画和生存知识介绍穿插进行的方式,每一章漫画故事后都有专门的版块介绍这一章的生存知识和技能,例如第一纳米比亚冒险日志1,后面的'知识技能探险前的准备工作,制订计划、办理护照和签证、注射疫苗、整理行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拓展的知识面,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探险前的准备工作,非常实用和贴近生活。最后还有小贴士啊。比如纳米比亚冒险日志6,做木筏逃出鳄鱼岛,教全了我们怎样制作木筏,怎样扎出结实的木筏,如何打结实的结,让我们从中学到一些比较实用的应用技巧。例如有怎样找水,怎样寻找食物,怎样辨认方向,怎样造房子,怎样应急疗伤等等内容系统且全面,涵盖了在森林、沙漠、草原等各种地貌情况下的各种求生技能,为我们提供了安全技能的学习知识。而且通过漫画故事生动有趣,知识讲解明了通俗易懂,是野外旅游的好帮手哦!

同时,它不光介绍了各种生存法则,也教给了我们各种成长法则。队员们展开的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段人生感悟,在这里,我们会渐渐变得坚强,学会直面困难与逆境;我们会渐渐培养智慧、毅力和勇气;我们会感受到队员们间温馨搞笑的瞬间,学会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合作;我们会认识各种动植物,加深的对大自然的了解;我们还会见到各种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朋友们,学会去理解和认可不同的文化。在惊险刺激、风趣幽默的野外探险中,能从中吸取经验知识,更好的培养好的品格的养成。这是一本集科普性、趣味性和励志性为一体的科普故事书,还是满值得看的。

[参考范文]读昆虫记有感合集5篇


读昆虫记有感(篇一)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法布尔用了人生大部分的时间来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这书体现了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学到很多。我知道昆虫世界的奇妙,管虫会穿衣服,松娥虫会预测天气,小蜘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要高: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会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可以给食物“免费的昆虫。

在《昆虫记》中《螳螂》这篇我最感兴趣。螳螂不但不丑陋,而且还算是个漂亮的昆虫。它有纤细而优雅的姿态,淡绿的体色,轻薄如纱的长翼。它的颈部是柔软的,头可以向任何角度扭转,真可谓是眼观六路。不仅如此!它还有一个独特的武器,它长在前足上,极具杀伤力,并且极富进攻性的冲杀,防御武器。它小腿上长有许多锯齿,像是两排刀口的锯子,所以又是一种异常凶猛的,又是凶狠恶毒的小动物。雌螳螂甚至还具有食用它丈夫的习性,这让我很吃惊,原来昆虫有这么多的秘密呀!

在《昆虫记》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拟人,夸张,使文章更加生动丰富。昆虫们仿佛充满了活力,好像过着人类的生活,作者又添加了自己的动作,心里等,使它们更加鲜明有趣,让读者沉浸在轻松诙谐,充满了动人的情趣。字里行间里,不断地写出大自然的变幻无穷,同时有让我们意识到人类破坏大自然,会毁灭它们的家园。动物也是我们美好家园里的一份子,需要我们用心去呵护!

读昆虫记有感【篇二】

在我的记忆里,夏天是白日阳光热烈的炙烤,是夜晚窗外习习的凉风,是冰镇的汽水和西瓜,抑或是那浓绿的树荫和草地。对了,还有动听的虫鸣声。

我们对昆虫的事了解的真的是少之又少。其实昆虫的世界比我想象的要精彩得多,直到我看过这本《昆虫记》之后,我才明白昆虫的世界,有趣的你想不到。

法布尔是一位昆虫学家,也是一位文学家,它的《昆虫记》是一本科学巨著,里面描写了呆头呆脑的昆虫,也有十分智慧的昆虫,还有一些十分坚强的昆虫。翻开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那并不是一个陌生的世界,昆虫也会像我们一样工作休息;他们要么是聚室而居,要么是独处一室;他们也会想接近自己爱的人;他们也会勇敢的去驱赶入侵者......

读完这本书后,我看到了一个崭新的昆虫世界,让我明白了昆虫不再是丑陋的,不再是让我惧怕的,昆虫是可爱的。大家都喜欢蝴蝶吧,蝴蝶的前身是毛毛虫,毛毛虫是丑陋的,但他蜕变后就是美丽的。还有蟋蟀,他们的脾气特别暴躁,十分喜欢打架,你如果在田野中漫步,很有可能会见到他们在缠斗后的尸体,但它们的鸣叫是好听的,是美妙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昆虫的美,法布尔将我带进了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他的这本书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无时无刻不抒发着对昆虫的热爱。法布尔认为只有昆虫才是它心中最美丽的东西。读完这本书后我与法布尔有着同样的看法,昆虫虽然丑陋,但他们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读完这本书后,我看到了一个更加美丽的社会生活。昆虫的世界甚至比我们人的世界要更加文明。虽然他们也时常有缠斗的事情发生,但我们的人类何尝不是这样呢?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这正是昆虫选择热爱他们,就像法布尔一样。

读昆虫记有感(篇三)

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蝉在地下待四年才能钻出地面,蟋蟀善于建窝、管理窝巢;蜘蛛很会织网、捉虫子;螳螂用心理战术让对方害怕&&这本书让我们身临其境一般,足不出户就能感到昆虫世界的奇妙。当我看《昆虫记》时,一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但是我却没有这种作风,相反我做任何事情都总是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很少做完再检查。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刚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被妈妈叫我背课文。我根本不会背,妈妈就让我重新背。我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就去睡觉,结果第二天起来就只记得几个字,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我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细微观察。我觉得无论是谁,阅读一下《昆虫记》,一定会喜欢上它的。初一:杨牧云《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读昆虫记有感【篇四】

科学,犹如星光灿烂,一边无际的黑夜,犹如裹着一层轻纱隐隐发光的明珠。初生牛犊的我们摸不透也猜不透。而他,以一颗天真的心,叙述了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从他的手中出来的一语一句是那样闪光、明亮、熠熠动人。他带领着我们去探索科学,探索昆虫的世界。他,就是法布尔。

“当我回忆童年的时候,往事犹如一种雉鸟,他们已被生活的荆棘扯掉了羽毛,然而一经提示,他们就回到了我的回忆里。有一类往事,尽管避开了荆棘,但每当想起,总是让人疼得直摇头。”这是《昆虫记》里的一段话。《昆虫记》是法布尔用了毕生的精力创作出来的奇迹。它不仅是文学巨著,还是一部科学百科。就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就已经淋漓精致的体现出他独特新颖的想法与深厚的文底。法布尔把往事比做成雉鸟,我不可思议于他如此热爱昆虫,就连比喻句里也要有它们的身影,也感叹于他的想象。在法布尔的世界里,人是他的朋友,昆虫亦是。他并没有小瞧他们。即使他们的生命是渺小的,对我们来说不值得一提的,他们的生与死掌控在我们手中。而法布尔却用平等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用友好的态度去观察他们,带着人文关怀写下一篇篇文章。他的语汇引人入胜的牵引着你兴趣盎然的读下去,带着你走进文字的探险世界。

《昆虫记》如一轮太阳般照耀了我的心扉。在书中,法布尔不仅仅用他那细心观察、探求真相的态度告诉我们关于昆虫的科学知识,也由昆虫延伸到我们人类、社会。在“白蝎‘自杀’”中,他向我们娓娓道来白蝎自杀并不是真的,蝎子愤怒到了不可抑制的地步时,一阵痉挛,直至突然倒下,造成了蝎子自杀的假象。他说,除人之外,人类自认为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并视之为人的崇高特性和一种能够进入沉思境界的优势。但是,一旦我们真的把这种精神付诸行动,其骨子里存在的却是怯懦。读完他的话,我不得自惭形愧。因为,他一针见血,准确的说出了我们的自大。法布尔通过他观察到白蝎的‘自杀’和他所引发的文字,告诉我们,动物是平等的。我们不能把我们的思想比其他动都灵活而把它作为我们高于动物贱民地位的一种标志。《昆虫记》在告诉我们,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还有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蚂蚁,小草,甲壳虫,蝴蝶”。我们紧密相连,谁也离不开谁。我们需要尊重它们。法布尔通过《昆虫记》表达了对昆虫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

《昆虫记》造就了昆虫界的奇迹,它是对生命的赞歌。我常常使自己沉醉于《昆虫记》里,欣赏它,感悟它,让它在我的心里画上一道道科学的彩虹。

读昆虫记有感【篇五】

“四年黑暗的苦工,一月日光中的享乐。”

蝉,它的一生,如自身的翼股轻薄,短暂。而又在那被日光照亮的翼尾透着不甘平庸,透着对初心的执着。

漫长。无趣。在无尽的探索之中,只为等那一个时刻。在某个落日余晖之中,在某个树冠之项,在一瞬之间,羽化飞天。去骄傲地展示,属于自己的独特与高贵。

这是蝉,坚持的理由。

夏日的午后,父亲听着蝉鸣,睡在躺椅上。他缓缓睁开眼睛,问我:“外面,是蝉来了吗?”

“是啊,今年的蝉倒像是比去年叫的更响亮些呢。”

“因为它在卖力地告诉别人,‘瞧啊,这是我坚持的结果'。”他又缓缓闭上了眼睛。

“让中年人维续努力的理由,太少,越来越少。”

亲情,友情,爱情在成年人的生活圈里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事业,金钱,家庭,人脉,让人感到空息。它时常不间断地让你退到无路可走,却又在某一一个瞬间给子不断往前的理由。

再等等吧。再坚持一下吧。让自己有一个开始新旅程的勇气。博瑞尔马卡姆说:“虽然未来藏在迷雾中,叫人看来胆怯。但当你坚持向前,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

坚持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到达”,去努力争取想要的未来;另一个是“初心”,只要还记得,就不会允许自己放弃。我们虽然常常身不由己、求而不得,但生活不就是这样,一关关难过,关关过。正是每一次的“不放弃”,才有了今天的你。

成年后,每个人都直面着太多的不易,却也有了更多向前的理由:是和伴侣一同计划的下个月旅行:是在你下班回家还未踏进家门时,闻到飘出来的饭菜香:是父母在微信给你发来他们去旅行拍的照片,跟你说出去玩真开心;也可能只是某个很喜欢却有点小贵的餐厅,需要努力工作赚钱才能每次都不肉疼地去吃。

这些都可以成为你继续坚持下去的动力。

因为那份牵挂,因为那份责任,也因为那份爱。

我们,都直面太多的不幸,却也有了更多向前的理由。

读《地心游记》有感简单 5篇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一)

假期中我读了很多有趣的书,其中就有这一本书,讲述了去地心历险的故事,我们来看看吧。

1863年五月 德国汉堡的 地质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本编年史中,发现了一封密码信,经过多日的解读后,但知该信是一个冰岛的炼金术士所写,信中表示冰岛的其中一个火山口能通往地心,教授得知后随即带同侄子阿克赛尔出发。

在路上,他们在冰岛上聘请了一名当地的导游汉斯,三人千辛万苦终于跟随前人的足迹从冰岛的史奈非捷酷尔火山下去到火山底部,他们沿着熔岩的通道前进,在地底中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海,海岸生长了超巨型的植物,而海底里更生存了第二纪的古生物,他们又发现了古人类的骸骨。继续前行的途中,他们遇到巨石的阻碍,他们使用炸药炸开通道,三人随海水冲到更深的地底。不过激烈的震动引发了火山爆发,他们被火山的气流喷出地底。回到地面。

这本书中许多人物都告诉我了我许多话,比如李登布洛克,他告诉了我为了科学研究而坚持不懈地向目标前进,表现出百折不挠的勇气和毅力,才会成功。阿克塞尔告诉我,要机智勇敢,勇于面对困难,最终才能化险为夷。而他们三人告诉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怕,微笑的面对它,消除恐怖的最好办法就是面对恐惧,坚持才是胜利。

这本书也属于我在寒假读的五本书之一。内容也是十分的清奇,希望你有时候也能来读一读。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二)

对于我而言——一个儒勒·凡尔纳的忠实粉丝,他的书我自然一本都不会放过,这不《地心游记》就是他的著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德国汉堡的利登布洛克教授意外得到了一张年代久远的羊皮纸,从纸上的神秘符号中发现了一个稳藏了三百年的秘密:有人曾到地心旅行。他与侄子准备好所需物品并雇了向导汉斯一起同行。一路上他们经历种种困难与惊险,最后成功旅行地心。全书情节紧扣,想象瑰丽,精彩地呈现了一段亦真亦幻的探险旅程。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颇多。《地心游记》告诉我们“实践出真知”要有勇于探索,不畏艰难的勇气。文言文《虽有佳肴》中说:“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一个人口头语言再好,如果不去实践,一切都是虚无。学习也正是如此,制定的计划再详细,写的再豪言壮志,不去努力,不去付出,不去行动,一切都是空谈罢了。

《地心游记》这本书能给人很多启迪。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看似一件荒唐的事,成功机率较低但很有意义,你会怎样选择?有时,一个人往往不是聪明与愚蠢的差别,而是勇气与懦弱的抗争!“勇气可佳”这个词也就源于此。勇气,是除聪明之外智慧的象征!书中有很多经历也许有些夸张,但儒勒·凡尔纳先生通过幻想励志人们要我实践,多冒险,多思考!不能在遇到困难时退缩,不能当“懦弱君子”!

儒勒·凡尔纳先生现代科学幻想小说家之父,身为您的“粉丝”,我希望您的小说能给后人留下深刻的启迪,《地心游记》这本书能够给我乐趣、勇气以及做人的道理,感想颇多。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三】

《地心游记》一书主要讲述了德国的科学家黎登布洛克教授受到古代冰岛人阿恩。萨克努姗的密码信的启发,带着他的侄子阿克赛和向导汉斯,进行了一场地心之旅。一路上,他们遭遇了种种困难。最终,他们终于从一次火山爆发中回到了地面。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持着黎登布洛克教授去探索地心?究竟又是什么样的力量让阿克赛走向了和他叔叔一起探索地心的道路?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愿意用生命去探索它,愿意为它而牺牲。这正是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坚持不懈的精神。

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入了地心世界。我仿佛看到了辽阔无边的“地中海”,变化丰富的大地,巨大无比的海兽,史前的人类……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它们藏在地球深处,等待着人们去发现。

在探险过程中,并不是只有美景相伴,更有危险如影随形,如:缺水、迷路、摔伤、资源缺乏……他们曾几次想要放弃,但仍然坚持到底,不怕困难,最终返回了地面。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件事:“如果我们决定做一件事,那么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四】

前几天,我看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地心游记》这一本书。因为以前看过同名电影,所以我特地看了这本原著。

这是一本凡尔纳早期的科幻小说之一。主要内容是: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受阿尔纳·萨克努塞姆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就和自己的侄子阿克塞尔、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一路上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终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德隆布利火山回到了地面。本书主人公主要有三个,固执而有坚定信念的教授,冷静平和的向导汉斯以及初出茅庐后来逐渐成长起来的的毛头小伙子阿克赛尔这么个三人探险小队,每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别人学习的地方。他们一起历经磨难,进行了一次惊险而奇妙的旅途。虽然凡尔纳那个年代的对地心的认知在现在的眼光看来好多都不是真的了,但作者渊博的地理知识仍然让我感到惊奇!难怪人们要叫凡尔纳为“文学家中的科学家”“科幻小说的鼻祖”。

本书最让我感到奇特的是在地心里的那片蘑菇林,里面有大大小小的蘑菇,小的看不见,大的有一座房子那么大。那该是多壮观的景象啊!最令人害怕的地方就是在“地中海”里会飞的鱼,它们有刀一样锋利的牙齿,飞来飞去,用枪也打不死,真是太恐怖了!看得我手心冒汗……

这本书写的很是滑稽幽默。常常叫我哈哈大笑,玩的是教授一开始工作居然四天四夜不吃饭,连带着其他人也不吃东西陪他一起受罪,直到他说吃饭才吃饭。这是个固执的老家伙!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五)

我们生活在地球表面,新鲜的空气、醉人的芳香、活泼的动物、生机的植物……地球把良好的生活环境提供给我们,但同时也给我们留下探索的空间,比如,地表下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翻开了科幻作家凡尔纳的小说《地心游记》。 《地心游记》是凡尔纳作为一代伟大的科学作家对地下世界做的种种推论,他将他的科学构想与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故事结合在了一起,构成了这部广为流传的作品。故事里三个人——博士李登布洛克、少年阿克赛尔、向导汉斯因一张羊皮秘语而展开旅行,为一个信念而走向地心,更因一把匕首而重获新生。智慧、勇气、机智在三人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正是使他们在危险中破镜重圆的利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向导汉斯。他是一个冰岛人,每每在危机时刻他总能让我久悬着的心降下来。他是一个普通的向导,按时收工钱,效忠主人。他又是一个不普通的向导,不顾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主人的安危。

记得有这样两个情节:有一次三个人在地下一天没进水,几乎走到了生命的边缘。博士、少年都绝望的躺在地上。而此时向导汉斯站了起来,忍受着疲惫和痛苦独自走了1小时,终于凭借顽强的毅力听到了水的声音找到了水源。还有一次是在地下海。三人乘着用远古树木造成的木筏准备横渡地下海,就在他们行驶到海中央时意外发生了。海上突然涌起大浪,“天上”也放起了闪电。三人被打上了岸,船和设备被海浪卷飞。机智的汉斯并没有放弃,他站了起来,不顾生命冲向小船。最终把损失减到了最小。

书中的每一个片段都让我十分欣赏,其中我认为最有趣的是发生在地下海的一段故事。经过三人的不断努力和超常的运气,他们幸运的到达了地下海。有光,有植物,最有趣的是他们在渡海的过程中还看见了两个远古生物的搏斗。大风、闪电在海上阻挡着他们前进,但这也使他们幸运地抵达了成功的海滩。那里有远古的森林,有一群巨齿象。还有一个比大象还大的巨人。这些新奇的生物和人物经历都令我回味无穷!

读完《地心游记》,我想到了《孟子》中的一段话——“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书里的人物用他们的地心游历诠释着这句话的内涵,纠结、疲惫、饥饿在折磨人的同时也在锻炼一个人的意志,而在困难中不放弃不抛弃的人将成为真正的英雄!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读完《地心游记》我更加相信“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虽然书中的部分内容还未得到考证,文章核心也是作者的推测,但我想人类一旦团结探索,其力量必将势不可挡!世界将会更加透明!

值得收藏!读《窃读记》有感汇编5篇


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用到一些范文,范文可以为我们平时的生活提供不少帮助,让我们来参考一些范文吧!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收藏!读《窃读记》有感汇编5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读《窃读记》有感【篇一】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文章《窃读记》,读完以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窃读记》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放学后匆匆忙忙往书店赶的情景,还写了作者看书时的心理,最后,写了作者走出书店后的感受,并想起了老师的话。

书中的作者冒着被书店老板训斥和赶跑的危险,也要前往阅读。这一举动,恰恰说明了她是多么的热爱读书。然而,现在许多人家里都不缺书,那一本本的书堆起来就像一座座小山。但是,很多书却从来没有被翻阅,一直只呆在那被遗忘的角落。他们总这样说,每天工作、学习已经够苦够累的了,哪有心情去读书看报啊!我却不认同这种说法。因为,读书不但可以使人修身养性,还可以令我们增长见闻。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要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因为读书会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快乐和收获。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读《窃读记》有感(篇二)

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惟文有香,香于百卉”所以我很爱看书,读过许多美文,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主要讲作者林海音为了读书,在书店里躲躲藏藏,并为了看一本书跑几家书店,作者喜欢下雨天在书店阅读,而且一读就是几个小时。

看完后我不禁思绪万千;作者是多么爱读书,嗜书如命,何况他们那个年代学不学习并不重要,完全在于你到底爱不爱看书,林海音却到了忘我的读书境界,她为了读书,什么也不顾,并在文中说到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整篇文章字里行间,都让我们感受到作者的爱书之情。

可相对来说,我们真应该感到惭愧。林海音千方百计想读书,可我们有些同学千方百计想逃脱读书,望着书架上一排排书,外面一层层灰,里面面面新我们不觉得自己充满罪恶感吗?家长为我们买书是想让我们阅读,而不是摆设,有人即使看了也是没有看一半,扔了。再看看林海音她为读书而读书,不顾一切代价也要坚持把书看完,她不能在家里往沙发上一躺,喝着凉茶,舒适地看书,只能靠在书柜旁,站着看书,在那种环境下谁又能像她那样爱读书呢?

当然我并不是之所有人都不爱看书,也有许多爱阅读的同学,比如我有时作业写完已经很晚,可我急于看书,不得不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冒着汗继续看书,不久视力直线下降,可我无怨无悔,正像作者一样在书海里快乐地采蜜。我也愿同学们像我一样爱读书。夜已寂静了,月亮静静地洒下余光,为我送来光芒与鼓励,我抹一把汗,翻开书在书海中尽情畅游,书永远伴我!

读《窃读记》有感(篇三)

课外书,只要你用心去读,那么就等于你交了一位新朋友!

《窃读记》这位作者她一次又一次地去书店“窃读”,虽然她被老板抓住了很自卑,但是她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再次去窃读。就是书,让作者高兴、欢呼、忘掉时间?

看完《窃读记》,我真心的说:“书,好看!书,让人心旷神怡!"我觉得书很神奇,单单就只有文字,便能让人迷恋上它。每当我看书时,都会沉迷于此。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高尔基也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这么多名人都赞扬书,可想而知,读书有多么好啊!

读完《窃读记》,我体会到了书的魔力,也产生了几个想法——读书这么好,为什么有些同学的家长不让他们看书呢?一本好看的书能让作者念念不忘的去想,书的魔力有那么大吗?

至于有些家长不给孩子买书的这件事我要提一下意见:爸爸只要省下一包烟钱就能给孩子买几本书;妈妈省下买化妆品的钱就能给孩子买几套书呀!书真的好,家长们,请大力支持孩子们去读课外书。这样孩子们既学到了新知识,也交到了新朋友呀!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读《窃读记》有感【篇四】

窃读记是林海音写的一篇关于自己小时候怎么偷偷的去书店看书,但是被人赶了出来的一段往事。

林海音从小就是一个很喜欢看书的孩子,但是在那时候,只有富有的人买得起书,林海音家里贫困,买不起书,在一家书店看书的时候被老板赶了出来,这家书店的老板有点看不起穷人,人家来看书不一定要买书呀,买书的人有时候只是为了装饰家里,显示自己很有才华,看书的人是为了学习,虽然他们有些买不起书,像林海音,这家书店的老板应该也没想到,林海音以后能成为一个鼎鼎有名的作家。

林海音小时候也是一个耍小聪明的人,比如在雨天,她躲在书店里,心里沾沾自喜:下雨天没雨伞的人来避雨,总不好意思赶人家出去吧?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多看一会儿书了,但是还得要人家看出她很烦恼:怎么这雨老下个不停呢?害的我都回不去了。自己饿的时候带一点花生米,边吃边看,这样就不会挨饿了。

读《窃读记》有感(篇五)

今天,老师认认真真地给我们上了《窃读记》这一课!读了这一课后,我有感而发。

林海音奶奶小时候家里没钱买书,可是,他却非常喜欢看书。因此,他每天放学后急匆匆的往书店里跑,而不是往家里跑。

到了!到了!书店到了!她悄悄地踮起脚尖,暗喜没人注意,便从大人的腋下挤了过去。哎呀,他把自己的短发弄乱了。可是,你知道吗?他并没有整理自己的短发,而是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焦急的寻找着那本书......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找到了!

这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呀!林海音老奶奶是多么爱看书呀!虽然在这本书当中,我和他的年龄差不多大,但是,我和林海音奶奶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呀!

刚起床,妈妈就叫道:“小雅,早上起来精神好,脑子清晰,好好写作业!”

“哎呀,我下去透透空气嘛!”

“不行,就早上脑子清晰,不可以偷懒!”妈妈生气的说道。

听了这话,我心里不情愿的想:下去运动都不让怎么这样嘛!

妈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便温柔地对我说:“好吧!但是只能玩一小会儿!”

我连忙点头,兴奋地冲出家门,向终点奔去......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回来了,只见妈妈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大声叫道:“写作业!”

我感觉像是被一阵狂风吹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风浪终于平静了!

当我看到林海音老奶专心致志地看看书时,我的脸却红了......

看来,我要多向林海音奶奶学习呀!

[实用]读《生命的奇迹》有感汇总5篇


读《生命的奇迹》有感【篇一】

生命,是人最珍贵的东西,失去了就不能找回来。作者通过三种不同的生命,体现出了生命的宝贵。写了飞蛾的求生的欲望令作者震惊,香瓜子在砖缝中不屈向上的精神令作者敬佩,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而感到震撼。

我想生命是非常脆弱的。而这篇课文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我的感受是:我要树立生命意识,生命虽然短暂,但是我们可以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我们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开展它的宽度。我们要珍重生命、热爱生命、欣赏生命、珍惜生命。不能白白地糟蹋、浪费生命!要努力的体现生命的价值,要创造丰富多彩的人生!就像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说明我们一定要珍惜、敬重生命!还有鲁迅先生说的:“浪费时间这等于浪费生命。”所以我要从现在做起,好好地珍惜时间,否则就是浪费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生命是非常脆弱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去保护生命!不能让这宝贵的生命白白地离去!

生命是多么宝贵的啊!生命是多么珍贵的啊!生命是多么脆弱的啊!生命是多么幽远的啊!生命是多么热烈的啊!所以我一定要创造出奇迹的人生!不能糟蹋生命,要延续生命,热爱生命,珍惜生命!我希望,我的生命不能白白地流失,我一定要对我的生命负责!生命对于我来说是一块画布,我的表现就是一枝神奇的笔,我每天的表现都在画布上体现绚丽无比的一幅画。所以我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从今天做起,我一定为自己负责,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现在,我要好好地学习,不能让父母操心!各方面一定要表现地突出,就这样才不会让我的生命白白流失!

《生命》表达了强烈的生命意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从而作者教育了我要珍爱生命、提升生命的价值!从而我知道了生命的重要!

如果我是一名医生,我就会深刻知道生命的重要!如果我是一名科学家,我就会在我生命的历程上添上累累的科研硕果!如果我是一名老师,我会教出许多优秀的学生,让生命之火熊熊燃烧!

读《生命的奇迹》有感(篇二)

有人说,生命是一棵小草,脆弱而又坚强;有人说,生命是一杯清茶,沁人心脾;有人说,生命是一眼沙漠中的泉水,给予人生活的希望。在读了台湾女作家杏林子的《生命生命》后,我陷入了沉思。

杏林子是台湾的一名著名女作家,她身残志坚,在它短小精悍的作品《生命生命》一文中,我看到了他对生命的无限憧憬。文章讲述了飞蛾求生、瓜苗生长、静听心跳三个事例,并从中感受到了强烈的求生欲望,领会到了生命的意义。

看完这篇文章,我第一个想起的便是张海迪。她五岁时便高位截瘫,却靠着超人的毅力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所有知识。并学习了针灸,在当地免费行医救人。她还自学了十几种外语,翻译、编著了数百万字的小说,成为了中国残联主席,这一切,都体现出她对生命的无限热爱。

诺贝尔曾说过,生命,那是自然付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生命是我们自己的,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无论是好好利用它,还是白白浪费它,这都需要我自己承担。虽然生命短暂,但我们应该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活出价值,活出精彩!不管遇到多少挫折,都应该努力克服它,做到不负青春,不负韶华。

看看杏林子,再看看我自己,真是无比惭愧。我耳聪目明,身体健康,对作业却总是随便应付,寒假里更是懒散极了,做作业时总是写写停停,一会儿上厕所,一会儿喝水,常常浪费时间。而杏林子却能做到残而不废,热爱、珍惜生命。我可真是不应该啊。

生命诚可贵,想到这里,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在有限的生命里更加努力学习,向杏林子、张海迪一样,活出自己的精彩!

读《生命的奇迹》有感【篇三】

今天学了《生命生命》一课之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在手指间奋力求生的飞蛾,在砖缝中顽强生长的瓜苗,它们都展现出了生命的美好。

文中第一段提出问题: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呢?对呀,生命是什么呢?生命不像别的东西,没了可以再买,少了可以再添。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不可能像神一样长生不老。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能对生命视而不见。

最后一段中的“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这句话一针见血,说出了全文的真谛。说完这句话,有人会说:什么才是无限的价值呢?我不能十分准确地回答你,但我的看法是:只要一个人能做出对祖国和人民有益的事情,并得到大家的认可,就是无限的价值。像爱迪生、牛顿不都让生命体现了无限的价值了吗?

珍惜生命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的。生命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

读《生命的奇迹》有感(篇四)

生命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是那么伟大,为什么掌握着人类的一切?没有了生命将会怎样?

当我面对自己的生命时,我不断地想,不停地问.当我看了>这篇课文时,我万分感动.

飞蛾为追求无限的生命时,努力地反抗,斗争.展现自己最强的一面.以惊人的毅力展现在我的面前.:为什么它会这么坚强"我问道.难道为了生命而斗争,会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吗?

香瓜子在一个墙角下长了出来,在一个没有充足的阳光,没有足够的水分就能长出来,如此的强大.虽然它只是一课香瓜子,可在我的眼里,它就如同巨人一般.

当"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时,那有节奏的心跳让我明白:要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

在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如贝多芬,他虽然耳聋了,可是他依然创造音乐,不怕任何困难,把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

诺贝尔也以他惊人的毅力战胜了眼前的一条条河流.最终为祖国风险了他的一生.

而我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那种不怕困难,把困难当作脚下的一块石头,走过去就行了.虽然我的眼睛失去了一半的视力,但是我不能放弃.要想比自己更糟糕的人,他们是如何的度过的.要看重生命,生命是有限的,是伟大的.要珍惜生命,珍惜生命就是珍惜眼前的一切.

无限的生命总是要人去掌握,好好的利用它.让它发挥得更好,更加完美!

读《生命的奇迹》有感【篇五】

清晨,我坐在我的书房,翻开书寻找杏林子的《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进了书房让整个书房都沐浴在缕缕阳光中。而我,在读完《生命生命》这篇文章后,陷入了沉思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杏林子对生命的体会,从飞蛾的生之欲望,到香瓜子顽强的生命力,最后到聆听自己的心跳声,都让她震惊与震撼。

读完杏林子的《生命生命》,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来之不易,一个道理也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像今日就是生命的最后一日来对待和爱惜你的生命。

但,人们真的珍惜自己的生命了吗?并没有。有的人因为学习上的小问题就自暴自弃,有的人因为生活或工作上的挫折便觉得生命没有了价值,还有的人是因为不守规矩丧失了生命,甚至有人因为压力太大而跳楼自杀每年失去的人数都触目惊心,人们就是这样来对待自己宝贵的生命的吗?

不,也有人选择了珍爱生命,比如这篇文章的作者杏林子,她在12岁时,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损坏,致使她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收不能抬,头不能转。但是残而不废的她,凭着顽强的毅力坚持学习,成为了一名非常出色的作家。还有许许多多的残疾人,他们因为种种原因使身体不健全,但他们却还乐观、坚强地面对人生,如:高位截瘫却笑对人生的桑兰,没有手臂,用脚书写灿烂人生的何雪梅,又盲又聋但写出世界巨著的海伦。凯勒,坐在轮椅上为反法西斯战争做出了卓越贡献的总统罗斯福,想到这里,我的脸上火辣辣的,是啊,连身体不健全的人都没有放弃生命,我们这些身体健康的人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正如杏林子所说的每天都是生命的最后一日,便倍觉珍惜宝贵;每天都是生命的第一日,便仍有无限的期盼与展望,让我们像杏林子那样去爱惜生命,让生命更加光彩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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